多家寿险企业披露2016年报,保户储金及投资款负债期限在2016年分化较为明显
在保监会去年多次对万能险采取措施后,行业的万能险期限在去年开始逐渐出现改变。
记者统计多家已披露2016年年报的寿险企业数据获悉,与万能险息息相关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负债期限在2016年分化较为明显。
根据统计,中小型险企2015年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到期期限集中在3年以内平安人寿等大型险企则主要集中在5年以上,这部分占比在半数以上。
不过,保户储金及投资款主要为公司的保险混合合同(除投资连结保险保单以外)中经分拆能够单独计量的承担其他风险的合同部分,和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保单对应的合同负债。根据有关险企的规定,分红和万能投资账户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集团采用合理的方式将归属于保单持有人的部分确认为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到期期限的分歧
近日多家险企公布了2016年年报。
2016年万能险业务受到严格的监管,而从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期限来看,截至2016年年末,5年以上的占比正在增加。大型险企五年期以上的比重占据绝对优势,占过半。
平安人寿亦表示,本公司单个非保险合同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均不重大,且不承担重大保险责任,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以上。查阅其年报获悉,平安人寿于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年末余额分别为4585.80亿元及3976.33亿元;其中,5年以上的则分别为2567 .36亿元及2160 .12亿元,亦分别占55.98%及54.32%;其次为1年至3年(含3年)的分别为834 .38亿元及743 .43亿元,且分别占18%左右。3年至5年的分别占15%左右,而1年以内的(含一年)亦分别占11%左右。
中小型险企期限较短的占多数
事实上,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是指公司收到投保人以储金本金增值作为保费收入的储金,收到投保人投资型保险业务的投资款或应向投保人支付的储金和投资增值款。保户储金及投资款主要为公司的保险混合合同(除投资连结保险保单以外)中经分拆能够单独计量的承担其他风险的合同部分,和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保单对应的合同负债。
从目前已披露的情况来看,新成立的险企或已成立多年的中小型险企,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到期期限在2016年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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